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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艺术基金 2020年度申报解读(一)——系统附件上传要求
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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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艺术基金 2020 年度申报工作于 2020 年 1 月 6日正式启动,请申报主体按照公告要求及时登录基金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的所有信息作为艺术基金审核评审的重要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有效。现将申报系统上传附件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申报系统上传附件分为项目材料、授权审批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演出资质证明材料、社保材料、资金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等七个类别。

第二,身份证明材料、社保材料、资金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四个类别为所有申报项目的必交项。

第三,项目材料、授权审批材料和演出资质证明材料,打勾(√)和有文字说明的为必交项。

第四,身份证明材料、演出资质证明、奖励证书有效证明文件、赛事主办方出具的获奖证明、行政部门的表彰通报等文件需提交原件的彩色扫描版本。

第五,社保材料、资金证明材料及财务报表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本。

第六,申报主体提交的图片格式为 JPG 或 JPEG,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5M。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 WAV 或 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 MOV、AVI、FLV 或 MP4,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700M,文件个数不超过 5 个,如遇文件过大请分段上传。

附件:

1、北京文化艺术基金 2020 年度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系统上传(附件)清单

2、北京文化艺术基金 2020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系统上传(附件)清单

3、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0 年度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系统上传(附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