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2019年中关村社会组织工作项目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8日-5月17日
政策咨询及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下申报,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实施细则可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示范区"中查看和下载。具体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办事指南--项目申报书"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按照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各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根据《申报说明》、《申报工作项目支持资金相关要求》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二)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17日,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邮寄信息。收件单位: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2019-1-13,收件人:季老师,联系电话:18310549441,收件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一层受理大厅,邮编:100142。快递或邮寄信息请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3.请各申报单位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寄送材料时务必留好详细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细则、申报通知和申报书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三)纸质材料申报原则上应采取快递或邮寄方式寄送,寄送信息填写要完整规范,以便材料查收分类。
四、咨询电话
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88828921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社会组织部分)
附件2中关村社会组织工作项目支持资金项目申报书(协会、民非类)
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
2019年4月19日